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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没有练武以前,林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跟周围的学生一样,冷眼旁观,或匆匆走开,最多也就是心里对那武建国不愤一下,做不了更多。
若是在今天以前,他虽身有武功,但遇到这样的事情,却也不会多插手,最多就是顺手接住马朋被打掉下来的眼镜,不会再有更进一步的举动。
因为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老师打学生,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保卫科虽不是代课的老师,却是专管学校治安,打学生也是属于在情在理,理所应当。
但现在,因为看过了新发的政治课本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他终于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错的。老师打学生,不但不合情理,不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还是犯法的事。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老师都不能任意地打学生或体罚学生。
何况在今天这件事上,马朋根本不算有什么错。他又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被后面人挤了一下,没拿稳手里的饭盒,才会打翻在了刚好迎面走来的武建国身上。
若是平常的时候,在大街上遇到这种事,有人不小心把别人的衣服弄脏,被弄脏衣服的人虽然会生气,却也不会随意地二话不说,就先打弄脏他衣服的人一巴掌,顶多就是骂上两句。如果对方诚肯道歉,又愿意赔偿,被弄脏衣服的人也多半会消气。
甚至脾气好的人,在接受了对方道歉后,都不会要赔偿,只自认倒霉。就算脾气不好的,也最多就是多骂上几句,再多讹点儿钱。只有在对方不肯道歉,同样恶语相向时,才有可能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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