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择一开阔处立定,先定下规矩,各自挑选用得趁手的兵器,点到为止,不许伤人。
陆弘景选枪,赛那也跟着选了枪,还不是一般的枪,那枪比陆弘景的滚云还长、还沉,枪头上带着勾刀,不像平常用的枪,倒有点儿像马刀,这么长的家伙,用在近身对战上岂不是吃力不讨好?
原来他要给他看的东西就是这个,这把马刀一样的枪。可能还要给他看他的战力,看他有那个能力赢他,即便他选了这种在近身对战当中吃力不讨好的兵器,还是有能力赢他。这场比试更像是兽类当中刚长成的小兽,急于向实力远胜于自己的同类亮爪,有点儿骄傲又有点儿撒娇,打得赢你是骄傲,打不赢你就是撒娇。
看这娇花一样的北戎小王轻轻松松攥起那把枪,庆朝这边的将士们都有点儿身在梦中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看到一朵小白花刷地露出一嘴钢牙!
说是点到为止,赛那却一出手便是杀招,人还远在丈八开外,手上的枪已经远远扎到,刷刷刷几枪,全面封堵陆弘景的进路和退路,一点没有点到为止的意思。
陆弘景左手使不上劲,动作有点儿懒洋洋的拖沓,一点不似他往日的灵活利落。
老张等一干庆朝将士,心都在喉根那儿呆着呢,陆弘景慢了一个板眼,多少颗心都朝嘴外拱!
——这个野东西!成心的吧!
专门盯着陆弘景的左手打,两杆枪“铿”的一下撞在一起,陆弘景便要微微蹙眉。野东西步步紧逼,眼看就要一枪挑到他面门,他面不改色地朝后一拗,人生生拗成一张满弦的弓,而后单手握着滚云就地一点,飞身弹起,一个扫堂腿,觑着野东西一踉跄的空当,一枪格到他脖子边上,划出一道淡淡血痕。变数来得太快,不论是庆朝还是北戎都傻住了,过了一小会儿,庆朝那边轰然迸出一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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