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岐凤在财务上还是很精明的。
他调来睢宁任知县,也是想一番作为的。
比如这睢宁县的城墙,崇祯二年秋,黄河在辛安口决溢,洪水汹涌,冲没了县城的城墙,官舍民屋皆被大水吞没,这现象一直维持到高岐凤调来任知县。
他上任后,想方设法重修了睢宁城的城墙,还在外建了圩墙,结束了睢宁城十年无城墙的史,县民德之。
高岐凤还想把城内各处的街道修一修,如几条主街上,全部铺上青石板大道,但因为缺乏钱粮作罢。
高岐凤因此耿耿于怀,份外在钱财的事情上敏感。
依他知道的,衙中被抓走杀死的公差怕颇有赃财,特别夏世银、荀天正等捕头班头,一代代累积下来,恐怕家中资财超过万两。
这是个恐怖的数字,以米价来衡量的话,一万两银子,放在后世,至少也是五百万的身家,两万两,就是一千万。
再有快班各捕快们,普通的捕快,家有千两资财很正常,会捞的,甚至几千两。
还有那些骗行,打行,多年横行霸道,巧取豪夺,一样积财不斐。
这样抄家下来,就算依杨河说的,奖励义民,赔偿苦主,追寻被拐孩童,拨款养济院安养,恐怕种种节余,也会有好几万两银子。
至于杨河说的养济院,此时在大明各地普遍设立,每县都有一所,收养鳏寡孤独的穷人和乞丐。还有育婴堂、安济坊、居养院、福田院、漏泽园等等福利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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