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只穿著米奇妙衬衫的小木偶。
他是个小男孩儿。
他的名叫约翰,伦敦人,今年七岁。
他没有家,五岁时父母被歹徒枪杀,他就被一个警察叔叔收养了。
小小的约翰是这个警察叔叔最珍贵的宝贝。
旁白解说:对於约翰来说,警察就像他的信仰一般。
一身戎装,刚正不阿,将自己从歹徒和父母血泊中解救出来的叔叔,简直就是卡通片里正义超人的化身。
约翰非常的崇拜他,渴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够像叔叔一样,拿著枪支做国家的清道夫。
有一次,叔叔问他,宝贝,你长大後要想做什麽?
约翰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想当警察。
叔叔一愣,问:为什麽想当警察?
约翰说:因为我和想和叔叔一样。我也想为父母报仇。
约翰的父母都是科学家,人都非常的和气,不曾结过什麽仇家。可突然有一天,他们就被枪杀了。而且犯人竟一直查不出来。
为了这个梦想,约翰发奋读书,从来不睡懒觉,每天都努力锻炼身体,朝梦想奋进。
舞台上的大木偶没说话,只是摸摸小木偶的脑袋,轻轻地叹了口气。
小木偶露出天真的表情,不明白为何叔叔会突然这样忧愁。
岁月更换。
一眨眼,小木偶也变成了大木偶。
他读大学了。
他毕业了。
他工作了。
他穿上了警服,佩戴上了枪支,站在太阳下的英姿飒爽,简直就是年时叔叔的翻版。而这时,叔叔已经荣升为警察局局长了。他对约翰亲如父子,倾尽心血去栽培他,教他许多工作上的经验,教他做人的原则,告诉他做为一名警察,工作时必须将法律与私情分开,要正直,要无情。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