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天蔽日的丛林里,一支小队伍正在小心翼翼的行军。侯大盛感觉自己浑身都黏糊糊的,即使他穿着的迷彩服意见很透气了。但这该死的南美丛林和非洲的不一样,这里的湿度更大。
好在他的靴子不错,至少现在还保持着干爽。
“伙计们,我们需要休息一下。一会儿我会让我的人继续开路,我们不能新军的太快。”说话的,是个雄壮的大胡子。他穿着一身丛林迷彩,挎着一把m16a4。
不过显然这把m16a4是改装过的,那弹夹都不一样。这大胡子的左眼旁边,有着一道浅色的疤痕,显然是不久前留下的。
“骑兵枪的人可不是庸手,我们需要保持体力。不然遭遇上了还没有开打,我们自己就没了力气了。”这左眼带疤的,便是森蚺的团长。叫雪茄。
当然,这很可能源于他酷爱雪茄。雪茄在接到了刀手的电话后,叫价八十万。理由是骑兵枪不是好对付的,森蚺也可能会有很大的损失。
但刀手一口咬死最多六十万,这是刀手和肥狗商量好的价钱。毕竟他们只是指望森蚺吸引住骑兵枪的火力,没指望他们能够真的把骑兵枪拿下来。
双方讨价还价了好一会儿,森蚺最终还是妥协了。先给了三十万,森蚺便带着自己所有三十二个人过来。看到他们的人少了,刀手却没有很惊讶。
这就是雇佣兵,昨天或许还一起喝酒吹牛说着哪儿的妞更漂亮。但今天再相遇的时候,得到的便是他已经挂掉的消息。所有人都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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