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你告诉侯大盛他很帅。那么他第一反应是:那他吗的有个屁用啊!老子就是顶着一张潘安宋玉的脸,上了战场那子弹会因为这张脸让我两分么?!
但侯大盛的那种英俊,并非是出于面容的俊俏。事实上,他的脸部线条顶多能说是刚硬。最吸引人的,是他身上那种生死战场上磨出来的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如果仅仅是厮杀场上磨练出来的气质,那么侯大盛顶多是带着杀伐血气。这会令人害怕,但不一定会吸引到异性。
然而,侯大盛在杀伐之余却又尽力的去读书学习。甚至学了厨艺。奈斯和戈登都是好老师。他们不仅仅传授了侯大盛厨艺,更多的是教授给他一种文化。
每一道传统的菜肴,它的起源在哪里、有过什么变化。曾经的法国菜,发源地是哪里。为何会现在成为了世界主流的菜色群落。
生死厮杀让他从容,历史文字让他深邃。常年的训练,带给他的是匀称而带着小麦色的肌肉。或许在东方人眼中,他的皮肤黝黑了一些。但在西方人看来,这却是健康的肤色。
“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侯大盛在大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等待着丽萨过来。便是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
侯大盛楞了一下,抬首望去。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身材修长肤色健康有着一头波浪卷栗色头发,淡蓝色眼眸看起来大约二十五六左右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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