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只是穷久了突然暴富一下子找不着方向了……”侯大盛笑了笑,他还记得自己刚刚拿到豺狗给自己的分红时候出丑的事儿。
那会儿侯大盛就跟个二傻子似的,觉着自己差不多能回国当个团团的富家翁了。打死侯大盛也没有想到,现在的他会混到这个地步。
肥狗那家伙,带着侯大盛第一次去潇洒的时候。那真是钱哗哗的往外撒,银子可劲儿的往里砸。也是那一次,侯大盛碰到了丽萨。
这转眼间,多年就过去了。侯大盛想起来,居然觉得一切都好像是在昨天发生的一样。豺狗的很多人,他已经不太有机会,再见到了。
一些人,战死了。还有些人选择了退役,剩余的只有博士他们几个老家伙。十数载转眼逝去,猛回首物是人非。曾经的青葱少年,只是想着挣一笔钱就回家做富家翁的少年。
现在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了,尽管很多普通人是完全没有听过他的名字的。甚至他的样子,都没有多少人知道的。但毫无疑问的,现在的侯大盛已经是阳光找不到的那片区域中一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他一声令下可以有千万人为他赴死,而无怨无悔。他咳嗽一声,整个地下世界都会因此而颤抖。甚至多个情报机构,都会高速运转起来以分析发生了什么。
其实,如果从这个方面去考量的话。侯大盛的成就,已经超越的侯老虎。侯老虎,顶多是在雇佣兵、服务商的圈子内有着较大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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