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捡来的小孩着实乖巧惹人喜爱,除去食量大了点,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小孩有的坏毛病,几日跟着寇徐两人风餐露宿下来,一点不满的意思都没有。寇仲他们经常练功一练就几个时辰,之前嘱咐小孩不要乱跑时时什么模样姿势,待他们练好后就还是什么模样姿势,纹丝未动。这就不只是简单的乖巧了,而是榆木脑袋,不过这也更进一步证明了小孩脑子有问题,两人除了心生怜惜倒也不会嫌弃什么。
这日午时寇仲正在烤着一只野兔,徐子陵则用木棍在泥上比划来教小孩识字,地上所书正是两人姓名——寇仲,徐子陵。
“寇、仲,徐…子、陵。”小孩跟着他读,语调缓慢而艰涩,但音都很准。
奖励小孩两个甜果,徐子陵微微一笑,似想到什么突然扬眉,道:“仲少,我们好像还不知道这小孩的名字。”
“他这副模样被人丢在山里,怎么会记得自己名字。”寇仲头也不回道,给野兔洒上一种香草,边接口,“反正我们也养了他这几日,托养给别人时总不好连个叫唤名都没,不去我们就给他取个名字。”
说到取名字,两人都来了劲,怎么说这小孩占了他们那么多“第一次”,意义非凡,名字当然也要想个与众不同,最好和他们都有关的。
徐子陵托腮半晌,灵机一动,“就取你我的字,叫陵仲如何?小陵仲。”
“当然不好。”寇仲收拾好烤兔,过来一拍徐子陵的肩,带些坏笑道,“我年龄比你大,这小孩自然叫仲陵,可比陵仲好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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