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奴隶现在地位提升了许多。
在过去,奴隶律比畜产,就是法律规定,奴隶就是相当于牲畜,是主人的财产。奴隶交易,一般也是在牛马市里和牛马交易是在一个地方的。
主人杀死奴隶、刑罚至死,甚至拿来交换牲畜,都是随主人意的。奴隶还可以拿来抵押,当主人无法偿还债务,那么这抵押的奴隶就要永久性的转让他人。
另外,良贱不婚,奴隶只能跟奴隶成亲,而且生下来的孩子,直接就是奴隶,同样也属于主人,是主人的财产。
甚至奴隶的主人可以随时的**自己的奴隶,不算犯罪什么的。
一句话道尽过去奴隶的地位,律比畜产。
主人可以买卖、转让以及赏赐。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可以任意买卖杀害。奴隶属于贱民,良贱不婚。
虽然过去也有规定,奴隶也是能成为自由民的,但得靠主人的放免,而且一般得放免好几次,才能成为自由民。
过去的奴隶,确实不是人。
而如今大唐依然还保留了奴隶,但对奴隶的管理完全不同了,甚至奴隶的地位也完全不同了。
过去的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而如今的奴隶被明确认定是人。
奴隶可以被买卖、转让、赏赐,但奴隶不得被任意杀害、伤害,奴隶可以拥有私人财产,奴隶可以自己给自己转自由。
奴隶依然不能与良民通婚,但奴隶自由后可以与良人通婚。哪怕奴隶与奴隶通婚生子,他生的孩子也不再是主人的财产不再是奴隶,而是生来即为自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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