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丁木心中,并不排斥把自己和大华三家顶级央企合资的三个公司给脱手出去。
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实在太麻烦了。丁木并不是没有管理能力,只是他更适合当一个精神象征,而不适合做每天都要忙碌到深夜的行政工作。
他并不需要掌控多么大的权力,他现在的名气已经到了秒杀同侪的地步。全天下热议的事情都是他要改变世界的这些发明。
因为梦雨漫这段时间的泫然,在很多人心中,丁木这个名字,已经超过了牛顿和爱因斯坦。很多拿了好处的专家都判断,这将是有史以来影响最大的一次能源革命。也正是因为有这些舆论,大华的股票才能涨到那个地步。大华的整个经济,一下子就感觉欣欣向荣起来。
可只有丁木等少数几个人知道,这并不是丁木的本意,这是国家推动的事情。反正丁木已经足够有钱,根正苗红,扶他一把。
丁木本人并不愿意一直在这个风口浪尖。叶青子这时候出来拿走股权,实际上可以给丁木顶包,抗雷,分散掉绝大多数的压力。不过,他也绝对不能这么简单就把股权让给叶青子。
丁木开口道:“虽然,咱们是初次见面,不过我感觉你是一个务实的人。你用本来就属于我的东西,换我三家公司的股权,你这个空手套白狼的买卖,似乎有些太合适了吧。至于什么千门的门主,还是荣誉的,名义上的,我根本没兴趣。我现在要什么有什么,要个千门又有什么用。不但上不得台面,而且也没意义啊。用手下的老千去做局,有我开公司赚钱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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