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十四玫瑰,他自然知道,产于法国,深紫色,以“太阳王”路易十四命名,象征尊贵与权威。前世温妮过生日,他还买过一束,11朵花加上一些点缀,看起来并不大的一束花,花了一千来块。
面前男人手里那束花,至少有三十三朵了吧,即使最近进口鲜花跌得厉害,也不会少于一千块钱吧?
追一个刚毕业的打工仔,也舍得花这样的金钱和精力,难道他真的非常喜欢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我不是女人,也不喜欢玫瑰,请你拿回去,谢谢。”岳雪湘可是直男,自然无法接受肚腩男的示好,他干脆利落地拒绝完,转身躲开他的纠缠,快速上楼往自己的宿舍走。
“你上次不是说最喜欢紫玫瑰吗?”那个男人不甘心地追上来,“为什么我买来了,你又说不喜欢——”
不会吧?那个恋物癖的弯男爱好这么清奇,居然喜欢这种猪头似的男人,还要他送玫瑰花示爱?岳雪湘发觉**原主,不但眼神有问题,口味也有问题。
不过也难怪,看他手机里的自拍,就知道是个走民工风的小屁孩,跟面前走土豪风的肚腩男,还真是绝配。
“贱人就是矫情。”楼梯上面探出一个脑袋,酸溜溜地骂了一句,又把头缩了回去。
谁在骂人?声音似乎有点耳熟?岳雪湘边爬楼梯边想。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留给他的麻烦似乎不少啊?才回宿舍就有人堵,还有人骂,岳雪湘暗里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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