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下午一点的时候, 景胜提议一起吃个午饭。
他激动的把所有恋爱后必须要做的所有事, 和于知乐在一天内完成。
说来也神奇, 活到这么大,景胜从没正儿八经谈过一场恋爱, 他会觉得一个姑娘长得漂亮, 理所当然地为她花钱, 再看她埋进大大小小的名牌购物袋里,对他露出喜悦满足的笑脸。他也会疼她们, 和她们睡觉, 但他说不出爱她。
但于知乐不一样,他没办法名正言顺地为她砸钱, 这只会让他自惭形秽。
很怪吧,这女人是没钱, 甚至可以说是穷困潦倒,每天也在一心一意地为钱拼搏,可她身上没有铜臭,只有一种令他无法逼视的高级气味,近似宝格丽“白茶”的味道。他走在她旁边, 他找不到一丁点居高临下, 他握住她手的时候,他感觉自己是个四处乱撞了好久的无头飞鸟,终于找到了归巢。
想到这里,他不由侧了眼看于知乐,她站在那,肩头是自然的挺。
电梯里人挤人,她是眼花缭乱里头一抹笔直冷静的灰,平和得像已经淀到底的余烬,脸上也没有多余的表情。
他朝她吹了两下口哨,短促、轻佻。
惹得周围一众人都朝他看过来。
于知乐也瞥他,勾了勾嘴角,问:“什么事?”
景胜:“三十秒没看到你正脸了,想它了。”
这说得脸都不带红的,路人集体:“……”
有差不多年纪的青年已经嘘出声,高声道了句“谢谢大兄弟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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