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是个大晴天, 天地一碧如洗。
于知乐把景胜送去了公司, 路上, 这熊男朋友已经能自己哼《狗胜》这首歌, 他昨天缠着于知乐唱了二十遍不止,那些旋律早就烂熟于心。
“我也是有歌的男人了,感觉自己像个大明星。”全程不知道在得意什么东西, 还神叨叨叮嘱:“这首歌除了我, 不准唱给任何人听, 知道吗?”
于知乐应吓:“哦。”
在她看来, 他本来就是大明星, 她没见过比他更能发光的人类。
停到地下车场, 于知乐熄了火,刚要下车。
手腕被男人拽住, 回首, 是他看着她, 两只乌润润的大眼睛扑眨扑眨,有所期待。
“干嘛?”于知乐扬唇。
景胜:“咱们来个吻别?”
她凑回去, 亲了他一下。
“再来。”他又提要求。
于知乐假意警告:“一次行了啊, 别得寸进尺。”
她让他别得寸进尺,这怎么行,要知道,资本家都是贪得无厌的。所以自己靠上前去,掰住她下巴,在她唇上,重重靠了一下。
强行撞过来的吻,于知乐倒是不恼,呵了声:“好了吧?”
景胜皱眉,作严肃思考状:“于知乐,你听过一句话吗?”
“嗯。”请开始你的表演。
“大家都说,重要的事情做三遍。”说完,这个无赖无比认同地注视她。
总能被他找到诸多借口。
于知乐觉得自己像在哄个欲求不满的小孩:“再亲一次,你老老实实上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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