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来放松的白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不少见,冰啤酒、麻小、烤鱼等等等等,浓郁的麻辣香气能冲破人的鼻子。
楼宁之在这里混惯了的,没少和那帮子狐朋狗友胡吃海喝,知道哪儿人多哪儿人少,现在能吃点什么垫吧垫吧。庄笙也来过两回,但那是很久以前了,近两年都自己一亩三分地呆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美食街也是一样,除了那些招牌,其他的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
十分钟后,两个一人捧着杯冰饮,在少人的角落里坐着,手上也是一人一个叉子,分一个草莓蛋糕吃。
楼宁之先问:“你喜欢吃草莓吗?”
庄笙注意到她第一个叉草莓的动作,说:“不太喜欢,你吃吧。”
楼宁之喜滋滋地咧嘴,先把草莓吃光了,意犹未尽:“草莓可好吃了,没有草莓吃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是啊,没意义。”庄笙附和着,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心想:有你就有意义啊。
“你是为什么不吃草莓啊,不喜欢味道,还是过敏。”
听说过海鲜过敏,牛羊肉过敏,草莓还有过敏的?庄笙心里腹诽着,嘴上胡说八道:“不知道,打小就不爱吃。”
“那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啊?”楼宁之又问她,眼神居然很认真。
庄笙看着她:“水蜜桃吧。”像你一样的,又嫩又水滑。
“那巧了,现在刚好是季节。”楼宁之一拍手,高兴地说,“我家有好几箱阳山水蜜桃,我吃过,可甜了,咬一口都是汁水,正愁吃不完要坏呢,回头我送你两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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