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自命不凡的司礼秉笔太监魏忠贤自诩为“九千岁”,一心挚爱木匠的明熹宗更是无心打理朝政,魏忠贤更是逐渐专擅朝政。身穿金黄色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更是直接听命于大宦官魏忠贤。
谁说宦官就不能做皇帝,谁说宦官就不能怀拥美人。为了壮大巩固自己的地位,实现自己野心,选拨一批武艺高强的人作为自己的手下。魏忠贤每一年都会在东厂厂门外设擂,不管你出生如何,只要你肯在生死状上画押签字,你就有机会入选锦衣卫,甚至官升千户。
两年前,初来乍到明朝的凌风误打误撞跟随着几个热血青年报了打擂,所幸的是自己在警校学习的一些本领没全忘记,既然上演了空手接白刃、夺命剪刀脚、十字锁喉功后连续守擂三场胜利,尽管最后被武功高强的锦衣卫一脚给扫出擂台,但是魏忠贤最后还是喜欢上了这个出招奇特的小伙子,招纳进了锦衣卫。
以前自己只是在武侠小说里看到过锦衣卫是多么的厉害,也简单了解明朝的一些历史,知道魏忠贤就是个大阉狗。但是现在的处境,让凌风不得不暂时的归顺魏忠贤东厂名下,做一名普通的公务员——锦衣卫。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看着自己的同事一个个武艺高强,有的已经月收入过万,有的官升“大汉将军”成了皇帝的贴身保镖,有的官至千户,而自己却只是校尉“缇骑”。说白了,作为特警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凌风,明明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特警,却不曾想在这明朝的官衔最多算是个水陆派出所的民警,拿着点儿微不足道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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