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约翰打一开始就没有看上军用滑翔机这门注定长久不了的生意。就算借着二战的东风,能小赚一笔那又如何。以休斯飞机公司现在的规模和发展态势,战后的布局才是他应该关注的重点。
相比之下,直升机这种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得多的新型飞行器,才是约翰觊觎的目标。况且历史上,直升机业务本来就是休斯飞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
1955年,休斯飞机公司就正式组建了直升机分部,推出了xh-17“空中起重机”。在之后的几十年里,休斯飞机公司都是美**用直升机的重要供货商,大名鼎鼎的ah-64(长弓阿帕奇)就是“休斯出品”。
不过现在才是1940年,直升飞机还是很前沿的“黑科技”。前沿到什么程度呢,别说威廉-李他们了,就连很多陆军航空队的人都没听说过,更别提对它的特性有多少了解了。为此,约翰费了不少口舌给威廉-李他们先上了堂科普课。
“你们小时候都玩过中国陀螺(竹蜻蜓)吧?”约翰在纸上连写带画地说道:“直升机的原理跟中国陀螺差不多。叶片连在由发动机带动的旋翼轴上,叶片前面圆钝,后面尖锐,上表面比较圆拱,下表面比较平直。当气流经过圆拱的上表面时,其流速快而压力小;当气流经过平直的下表面时,其流速慢而压力大。这样上下表面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压力差,产生了向上的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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