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约翰陪林语堂那个大烟鬼抽完烟回来,史迪威已经离开了,据说是连夜赶回佐治亚了。约翰觉得马歇尔这次选择让史迪威过来,实在是有些欠考虑。虽然史迪威和魏德迈在二十年代末共事过几年,有那么点交情。但史迪威并不是那种长袖善舞的类型,以他的性格显然不合适干这个。
这不,好好的一个拉近距离,增进感情的机会,被他弄得跟执行公务一样。送完礼物待了不到半小时就匆匆离去了。都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史迪威倒是跑了差不多千里,但关键是谁都能看出来这礼送得毫无诚意啊。
一会儿,送史迪威离开的魏德迈就返回了房间。见到约翰,他有些尴尬地替史迪威圆了一下场:“不好意思,约翰。约瑟夫这个人就是这么个脾气,不是有意针对你。”
“呵呵,醋性子乔,还真是名不虚传。”约翰冷笑了一下。本来他就对史迪威这个人物就不是很感冒,现在见了本人,印象更糟糕了。
在他看来,马歇尔在用人方面最大的败笔就是重用了史迪威这个自以为是的“嘴炮”。历史上,史迪威作为中印缅战区参谋长,表现得相当业余。任职两年半,参谋部被他弄得跟个皮包公司似得,甚至连正常的组织结构都不完整。魏德迈来接替他后,不得不花时间重新搭建班子。
虽然后世,一些人喜欢把史迪威包装成那种在政治斗争中惨遭牺牲的优秀将领,但是说来说去,军事上史迪威除了身先士卒、平易近人,训练“有方”外,也找不出什么可以说道的东西了。也难怪当时盟军官兵(包括美国人自己)都将史迪威称作“最好的三星连长”。这水平,充其量也就是个师长的料,当军长都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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