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条,我只是将蔡中郎所遗音律交托于糜别驾,断然不敢以此为进身谋利之计。蔡中郎留在我这里的音律,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当我把这些音律教授给乐者,且乐者皆以精熟之后,我自当离去。而在我离去之时,还望糜别驾莫要强留。”
糜竺对于陆仁提出来的这三个条件,前两个都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只有这第三条让糜竺有点犯了难。想想也是,现在的糜竺就好比是现代社会里某个大公司的老板,急冲冲、紧巴巴的跑来这里找陆仁当广告代言人,心里当然是希望陆仁能签长期的合约,可陆仁却表示档期太紧,只能签个短期的合约,糜竺的心里面当然会不爽。
不过糜竺毕竟是生意人出身,头脑比较灵光,这个弯转得也快。再说糜竺毕竟是古人,思想观念上和陆仁相当太远,又不像陆仁那样知道太多他糜竺现在不可能知道的事因而有着自己心里的小九九,所以糜竺把陆仁的第三条,完全看成了是陆仁只是想当一个隐士而想坚持清高与节操的表现,而这样的人在当时一般都是很受人尊敬的,糜竺自然也不例外,连带着对陆仁也多出了几分好感,因此对陆仁提出的第三条也是满口的应允了下来。反正不管怎么样,得先把陆仁弄到自己那里去再说,之后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两下里又互相的客气了几句,陆仁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就向糜竺试探着道:“今日天色已晚,还请糜别驾早归宅坻,明日午中前后,陆仁自会前去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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