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听音镇上吃饭的时候,突然遇上了一起明抢别人孩子的事儿。
抢走别人孩子的,是一只妖怪。
一番较量过后,妖怪不敌,被我逮了起来。
这是一只浑身通红却长着白色脑袋的妖怪。
只不过他现在已经变成黑的了,被我用雷劈的,羽毛也失去了光亮。
这只妖怪是一只窃脂,能辟火的猫头鹰。
我很不喜欢他这个血脉能力,谁让我最强的手段就是操纵火焰呢。
按照举父所说,这只窃脂现在应当和獓因待在一起,他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窃脂会飞出山林。
举父吃过人,这点从他的身上就能看出来,那种怨气久久不散,而他本人还不会发现。
但这只窃脂的身上却很‘干净’,也就是说,他从没吃过人。
这也就无形中排除了他想抓个孩子打牙祭的可能。
此时窃脂还处于昏迷当中,之前我出手有些狠了,而那时,窃脂正忙着从火海中离去,也没留意到我有这一手,所以这才被打了个结结实实。
窃脂是一只高两尺多的猫头鹰,被我们撞到了一个口袋中拎着进了旅店。
分好了屋子之后,我们就准备叫醒窃脂,来个三堂会审。
举父被我们扔在了一边,当然,我们也没忘了他,他想无声无息的跑掉恐怕是不可能的。
我将口袋打开,将这只倒霉的鸟妖倒了出来。
即便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窃脂的身上还有烟雾冒出。
焦糊的味道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郑胖子捂着鼻子,推开了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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