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编剧行业可谓乱象丛生,行业发展仍不成熟。近年来较为普遍的雷剧、山寨剧依然存在,编剧与演员、导演的话语权之争愈演愈烈,剧本抄袭等现象也一度引发业界争论。国外同行在长期发展中提供了很多有益经验,可作为完善自身的“他山之石”,以之为借鉴。
国内编剧地位普遍较低,《美丽的契约》编剧宋方金炮轰主演宋丹丹随意改戏,就折射出了国内编剧的生存状态。提升编剧地位,话语权和收入两方面缺一不可。
琼瑶、桐华等编剧斥于正抄袭,反映的是国内编剧著作权保护的问题。美国和日本还有韩国在影视剧制作方面的相关配套法律完善。
美国编剧大致可分为电影编剧和电视剧编剧。在好莱坞电影中,制片方为迎合市场大都以导演或一些大牌明星为中心,编剧要从属于他们。但在美剧当中,编剧则是绝对主角。
在拍摄过程中,作为署名制作人之一,编剧掌握大的话语权。整个拍摄过程可能会有不同导演,但主要编剧只有一人。编剧手下可能同时会有一个服务团队。主要编剧完全掌握剧集质量和情节发展方向、风格,地位举足轻重。
在美国编剧一般可以拿到影视剧作品整体收益的5%-8%,具体由不同项目量级决定。而且收入不是一次性的,报酬体系还包括未来版权收入,通过行业协会或代理公司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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