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起对自己的兵力很不放心,但他依然无法拒绝这次任命。
他所担心的锋锐问题,其实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邓世才并没想过用他的锋锐,他留陆云起在加州剿了一年的抵抗军,目的就是要磨平他身上的锐气,在美国这里作战,邓世才不想用那些锐气十足的将领,他需要的是一批有韧性的将领。
与陆云起一同出击的马有为身上的锐气就多了很多,马有为这次将负责带领三万明军和印第安人混合骑兵,沿着科罗拉多河北上,直接进入美国广袤的大平原地带,因为马有为身上有锐气,所以他就要用马有为身上的锐气作为尖刀,在美国大平原地带乱搅一气。
他问过马有为对进攻美国人的看法,跟陆云起不同,马有为没有任何顾虑,他认为明军必胜,问他为什么,他说明军战斗力更强,单兵素质更好,基层军官更优秀。
他还拿出毛琦评价普法战争法军的话来做说明,毛琦说,“我们胜利的秘密在于腿,成功源于行军与机动。法国人知道普军的战术,但他们不愿学,实际上,也不能学。分割成小单位行动需要士兵有高度的自律性和自觉性,需要下级军官充分发挥能动性经过教育和爱国主义洗礼的普鲁士士兵能做到,而第二帝国的兵痞做不到。”
马有为认为,经历过越南战争的明军基层军官和士兵更能发挥主动性,这是他之前在作战中体会过的,在一定规模的遭遇战中,明军部队打的更出色,而美军却往往显得不知所措,应对失当,要么是在优势兵力下不知进退,让小股明军成功脱身,要么是在劣势兵力下没有审时度势,本来能逃走的却被明君歼灭,打到目前为止,明军跟美军的战损比维持在一比三的比例,每消耗一个明军,必然让三个美国士兵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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