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选择离开罗马,繁华的罗马城,实际上是一座大的斗兽场,暗地里充满了血腥与暴戾。没有卓绝的政治头脑,无法在这里长久的待下去,如果你是一介平民或者骑士还好,但是我是拥有三个军团指挥权的大将军,这样的位置,会有无数人争,迟早,我会面对危险。”
马克西姆斯感慨到。
“那么,为什么要前往日耳曼?那里荒凉又危险,野蛮人出没,根本没有罗马人愿意住在那里。”
李维乌斯追问着。
“淡出人们的视线,也淡出阿庇斯的视线。兄弟,正如你所说,日耳曼是一片荒凉而危险的地方,那里,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存在,你的任务便是驻守边疆,没有人会想到你会威胁到他们的位置。也就远离了争斗与暗算。还有,也远离了阿庇斯的猜忌。一个远离罗马本土的将军,唯一的威胁便是有朝一日,他会带着军团南下,威胁到首都的安全。但是日耳曼,尤其是上日耳曼行省,距离罗马十分遥远,中途要经过半个日耳曼,和整个高卢,最后还要跨越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北部,我想叛变,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也就打消了阿庇斯的顾虑。”
马克西姆斯饮了一口葡萄酒接着说到
“还有,我本人出生平民,我的父亲是一位农夫,长年的军旅生活,我已适应了粗糠糙米的生活,再回到罗马享受那些贵族们的奢华生活,反倒有些不适应。另外,我喜欢和士兵相处在一起,他们说话直接,处事简单,不会像罗马那些贵族一样,话里带话,每说一句话可能都有含义,那样交友起来,太累。我宁可和这些没文化的大兵在一起,畅谈女人与美食,也不愿活在一个带面具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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