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咚咚咚——
呛——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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