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靖此次带来了百代开给童牧的合约,厚厚48页a4纸,各种条款列得很详细,晚饭后胡一亭带着童牧在自己房间里把合同仔细看了一遍,对不明白的地方直接问孔靖。
最终,胡一亭确定这份为期三年的合同没有问题,的确给予了童牧最大的艺术创作自主权。百代不但允许童牧自由选择歌曲,而百代自己每年也会从购买来的曲库里向童牧推荐一批合适的作品,但是否采用则完全取决于童牧的意愿。
在童牧的工作安排和对外包装宣传上,百代将负责全部宣传和包装费用,但规定童牧每年必须出最少两张新专辑,每张专辑不少于八首新歌,除了百代为她提供的歌曲版权属于百代自己保有之外,童牧可以保有其它途径得来的作品版权,也就是说除非是百代提供的歌曲,童牧唱的其他歌曲的版权问题由童牧的经纪公司自行打理。不过百代有权自行决定为童牧出所谓的精品合集,还有演唱会现场实况录像和实况唱片,这部分收入全部归百代所有,该权利有效期与合同一样为三年,三年后百代不得出新产品,但保留老产品的再版权,期限五年。
另外合同还规定,童牧每年要举办不少于十五场演唱会,每场可以得到演唱会门票收入的10%作为提成。
只是合同在艺人的私生活方面规定的比较详细,并且要求由百代派出一名专属工作人员作为童牧的私人秘书,监督童牧履行合同,而对于艺人接广告和代言,则要经过与百代沟通协商,确认广告不会有损艺人的公众形象才可以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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