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大明军方节节胜利,快要控制东南沿海的局面的时候,秦泰迎来了新一轮的冲击。一大批本来弃官逃走的官员们回来了,他们用各种理由要求秦泰交回他们的大印和腰牌。有的官员是请求,有的官员是哀求,有的官员是企图拿钱贿赂秦泰,有的官员是拿出什么官员的介绍信,企图用未来迫使秦泰还给他们职位,更有几个官员直接使用命令的语气要秦泰交出职位。
秦泰一个也没有给他们好脸色,当初不顾百姓自己跑了。现在稳定了,就回来要自己的地位了?一个也不行,秦泰简直就不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同僚。因为根据大明律法,擅自弃官不做的人,就是犯人,没有了再从政的机会。这些人不但已经不是大明的官员,更是有可能成为阶下囚。
后来一个官员问秦泰,怎么样才能拿到他们应有的职务?秦泰回答很清楚,上级任命新的官员接手,只要程序正常,秦泰就会交出职位。但是不能使逃亡的官员,他们先要接受应有的处罚之后才能再一次出现在福建。不然的话,秦泰有权利按照弃官的官员视为罪犯为理由,当场抓捕当场处置犯罪官员。
大明的候补官员真的太多了,秦泰的话刚传出去不久,第一个新任的福建官员来了。他是原江苏某县的知县,调任福建当一任同知。因为没有知府,所以这个同知其实就是一个地区的最高地方官员。他是向秦泰来要印信的,秦泰看见他手续齐全,也只好把印信交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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