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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第一百一十五章 旁听者义愤填膺 公诉人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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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诉人宣读公诉书的时候,全场鸦雀无声。公诉书上的绝大部分内容,在场所有的人都耳熟能详,关于案情,电视和报纸上都做了较为详细的报道,但大家听得仍然很认真。

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中事实部分之后,观众席上突然传来一些愤怒的声音:

“简直丧尽天良。”

“千刀万剐都便宜了这个畜生。”

“竟然还有脸请律师。”

“这个律师也是一个混蛋。”

“律师瞎了眼睛呗。”

“这不能怪律师,律师就是干这个的——律师也是要吃饭的。”

因为现场非常安静,几个人脱口而出的几句话,听起来是那样的清晰。

李老先生眼睛像闪关灯一样眨个不停,张童林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这种情况,张律师可能不曾经历过,说实话,接这种案子,是需要一些勇气和胆量的。

马文静则低声哽咽。

在法槌敲了三下之后,会堂才安静下来。

接下来是公诉人陈述意见。

关于案情的部分,笔者不再赘述,笔者只将公诉书最后一段内容(陈述意见部分)交代一下:“审判长,凶手李冬庭对自己杀害刘晓雨老师一家三口,谋财害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凿,情节特别严重,实属罪大恶极。公诉人最后强调三点:第一,李冬庭杀害自己的同事——已经退休在家的刘晓雨老师,杀害自己的学生(本案中的死者陈启迪就是李冬庭的学生),手段极其残忍,简直到了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地步;第二,李冬庭在实施犯罪之前,思路清晰,谋划周密,环环相扣,在作案之前,凶手对刘老师家的生活习惯,刘老师家所处的环境,天气,包括刘老师的性格和陈启明和陈启迪姐妹俩放学的时间都了然于心。第三,李冬庭在离开犯罪现场之前,对有可能留下的犯罪痕迹——指纹和鞋印进行了认真的处理,这说明李冬庭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凶手在进入犯罪现场和离开犯罪现场的时候,都以一件黄颜色的雨衣遮挡自己的面孔,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李冬庭谋财害命,动机明确,准备充分,思维缜密,作案时有条不紊。从容不迫,消灭犯罪痕迹时从容不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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