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杂物屋还点着油灯。
唐秀儿今天的确吃多了,所以睡不着,坐在床上好一了。拿着季淮今天给她买的金耳坠和细手镯仔细看。
她还没近距离看过金子,更没摸过。嫁给季淮时, 没啥首饰, 季母与她说,等对方百年后, 手上戴着的那个变形又黯黑的银镯子传给她。
后来等到季母生病, 那个银镯子早就被典当买药了。紧接着又办丧事, 钱花了精光,什么都不剩。
季大嫂和季二嫂嫁进季家时, 每个人都有一对金耳环, 很毫不起眼, 小得可怜,戴在耳朵上不仔细看都瞧不清,但就是这小得可怜的耳环就足以让她羡慕。甚至不敢奢望。
季淮给她买的这一对,还是流苏耳坠, 一对能抵季大嫂她们的几对。还有金镯子,虽说不是大金镯子, 但放在手里也是沉甸甸的。
她戴上之后, 看了好一,又小心翼翼放在盒子里, 准备藏起来。
“喜欢就戴着。”季淮走过来说。
“万一别人问起来, 那怎么办?财不外露。你能不能不和别人说人参卖了三十多两?”她合上盒子,认认来一句,说完又怕他误会,急忙又解释, “我不是让你骗大哥二哥他们,只是...可以说少一点,毕竟我们都花了不少。”
他一就猜中她的意思,“我知道,大嫂打算盘,比我们还算。”
唐秀儿以为还费一番口舌,见他了解,也点了点头,“嗯,到时候我们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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