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的相遇,就是这样半推半就。分不清几分刻意几分巧合,几分是天定,几分是人为。
等身边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杨谦南已经是那个经常约温凛出去吃饭的人了。
其实杨谦南周身上下,也没什么唬人的行头,就像他们俩的饭局,通常很平淡。他食量很小,主食从来只吃几口,连累温凛也不敢多吃,经常回去之后找顾璃一起点宵夜。顾璃感到奇怪,说这什么人啊,这么小气,请客都不让你吃饱。温凛笑得筷子都掉下来,假称:“不是啦。只顾着聊天,忘记吃饭了。”
其实他们说的话很少。他只是习惯找个人陪他吃饭,经常点一大份薄切马肉,问她:“吃么?”温凛是生鱼片都不怎么吃的人,一看腥红的生马肉吓得闭起眼睛。
杨谦南总是逗几下就停,一个人索然地笑。好像她是来给他的晚餐增添乐趣的。
然后他慢条斯理擦净手指,勉强和她说一说自己。
他说他近几年状态不太好,恰好他姑父调任R大,家里人把他弄去念个在职MBA,所以他每个星期会来一趟。
他二十八了,重返校园,“换个心情。”这是他原话。
温凛若有所思地揣摩他说的“状态不好”是什么意思,连不小心吞了一瓣生肉都不自知。
杨谦南把餐巾叠一个角,过去帮她擦嘴角的血迹,心情看上去很好:“这不是吃得挺好的?”
温凛半翕着唇,一动不动地由他擦拭。他指背上有淡香水和锡纸的味道,温柔得太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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