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律》规定:女子二十不嫁,其父母有罪。
然而有一种人却不在其中。
承平元年,二十五岁的宫女清薇被恩放还家,走出了生活十五年的皇宫大内。
举目无亲,前路渺茫,她要做的,是重新适应平淡却陌生的民间生活,以及,把自己嫁出去。
于是,三十岁的大龄未婚男青年、羽林中郎将赵瑾之,就这么进入了她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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