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默许干了一件挺伟大的事情。括号,自认为的。
他趁了中午午休的时间,连饭都没顾上吃,顶着三十三度的大太阳去了他爸的汽车维修店。
默爸刚刚吃过午饭,正给一辆黑色的汽车卸轮胎。
他站在汽车旁边喊:“爸!”
默爸抬起了头,挺意外地说:“你怎么来了?”
“有事儿。”
“缺钱?”
“不缺。”
“那什么事儿?”
“我要电钻、铁丝、钉子!”
“要这些干啥?”
十六岁的默许瓮声瓮气:“还不是我妈,把房子租给了人家女生,屋子里就一个阳台,人家怎么晒衣服啊!”
那个怨气啊都要滔天了。
对于“说好的不租又租了出去”默爸干笑了两声,恍然大悟,“哦哦,人家提意见了是吧?”
“嗯。”默许的眼睛飘到了其他地方,有些许的心虚。
默爸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放下了扳手,开始问自己的小徒弟:“咱的电钻放哪儿了?”
十六岁的默许获得了三样神器,在屋子里拉了两根铁丝,一根在客厅,一根在卫生间。还备用了一根,准备下晚自习的时候,征求一下小可爱的意见,问她要不要钉在她的房间里。
他觉得人家一小巧的姑娘,离了自己亲爱的家,住到了他的家里,他一个糙汉子,理应凡事想在人家的前头,绝不会居功自傲。
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等到小可爱回了家,看见客厅和卫生间凭空多出的两根铁丝,别说表扬他了,他都还没能开口询问她的房间里要不要,“啪”的一下,她直接进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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