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荒唐对于身经百战的琳琅来说,不放在心上,可唐锐不行,他几乎是哆哆嗦嗦挂了电话,原本因为喝酒而晕红的脸庞被灯光一照,雪白雪白的,煞得很。
有人嬉笑,好奇问他那个小太妹做什么了,竟然能让动不动砸得人脑袋开花的唐少爷吓成鹌鹑了。
说是鹌鹑,还不至于,唐锐毕竟是个狠角色,能眼也不眨折了别人的腿送他进医院的,他就是怔了好一会儿,酒也不喝了,骑着一辆摩托风驰电掣回到了出租屋。
里头没有收拾过的痕迹,水缸里养的小金鱼还在活泼游动着,先前压着钱的可乐罐下垫着一张照片,从中间撕裂开来,只剩下他这一边的脸。背面写着字,不像是女孩子,锋利得跟刀刃一样,顷刻见血封喉。
上面提到了去医院的时间地点,还要他备好钱,总归是造孽一场,趁早渡劫飞升,以后老死不相往来,最好是当面见了谁也不认识谁,前任跟死了差不多。
唐锐闷得很厉害。
平常曹琳琅很黏糊他,去哪儿都跟着人,分手的时候更是哭得撕心裂肺,苦苦哀求他,还说自己要是有错,只要他说,她就会改。才隔了不到几天,就比他还要雷厉风行,完全不拖泥带水,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那个孩子……她真的要打掉?
他摸了摸照片的边角,毛糙的,却擦得他手指生疼,有一丝痛意抵到了心底。
第二天唐锐早早就到了,飙着他那拉风的改装摩托车到了医院,一身黑色皮衣的他正是小姑娘喜好的痞痞类型。说是八点,他七点半就到了,昨天晚上一宿都没睡好,翻翻覆覆,想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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