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盏的室友是一个高二的体育生, 名叫李昭瑶,挺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很好相处,所以周肆特意安排了她跟朱盏住一个房间。
李昭瑶是沈昂的小迷妹,跟其他粉丝一样,嘴里三句话离不开我家昂神。
“十岁的时候, 爸带我去看市里的少年乒乓大赛,沈昂是大赛的冠军,打球特别猛!那股子天下第一舍我其谁的劲儿, 我现在都记忆犹新了。”
李昭瑶叽叽喳喳跟个小麻雀似的, 没完没了, 全是昂神。
“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偶像,明明只比我大一岁, 可是却比我们走得都更快, 更远, 整个南城玩乒乓的小朋友里, 没人不知道他, 他都成了教练嘴里每天必须念叨一番的典型模范, 是我们学习和追逐的榜样。”
“练球特别苦,不过只要想想昂神的成就, 想想只要多努力一点, 将来说不定也能像他一样厉害, 就什么都能熬过去了。”
朱盏坐在床边收拾东西, 默默地听着李昭瑶碎碎念。
她以前并不是特别懂,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他。此刻听李昭瑶这掏心窝子的表白,朱盏突然就有些明白了。南城是乒乓之城,那些孩子,有多热爱乒乓,就有多喜欢沈昂,因为他是他们的同龄人,是他们的骄傲和榜样,更是他们的目标!
这是一种对于力量,对于强悍,发自内心的崇拜。
在他们心目中,沈昂几乎是不败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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