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岳回头望去,只见中年男子胸前挂着串香珠,手上的两个石球玩得挺溜,一身短袖唐装盘扣整齐地系到了脖颈地最上方。瞧这穿着打扮,倒像是个尚古的人。
老蔡瞅着手上的这幅字,“小后生,看到那天留在书斋里,用来试纸的墨宝就是你的啊,不错不错,取法金农漆书,写得神形具备,现在能耐得下性子学书法的人越来越少了,你这手漆书,怎么着也有十年的功底了吧?童子功练得不错。”
习字从小练笔的人,再往前推个几十年,不在少数。写字也是一种习惯,一些大书家,都是从小就开始练字,渐渐养成良好的用笔用墨习惯,这就是“童子功”。
不过如今嘛,写字都是铅笔水笔的,也就没有没有这一说了,一手好的硬笔字,只要肯花工夫,三个月足矣练成。
钟岳笑了笑,并未说什么话。
“老板,帮我装裱起来。”
“不急不急。”中年男子镶着金牙,手里的两个保健球别在背后,“这字你写的?”
中年男子左右看着。一旁的老蔡头也举得手酸了,就交还给了钟岳。
“不错,是我写的。”
“啧啧,写得嘛倒是不赖,只是这书作之人,明明年幼,笔力不够老道,非要装作一代大师似的,用些枯笔,有些自作聪明了。也罢,看着挺喜庆的,卖我得了,我拿回家送给家里的老爷子,图个乐子。”
一旁的老蔡头轻哼了一声,也就笑笑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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