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首从衙门里运到仓库,也还需要一段时间,于是孙绍宗便先勘查起了案发现场。
这间天字号仓库,东西长约八丈【25.5米】、南北宽约三丈五尺【11米】,大门开在正东,南墙上还有两个镶着网状铁栅栏的气窗。
大门左侧摆着一张公案,上面又放了笔墨纸砚,以及三本木壳封面的小册子。
孙绍宗随手翻了翻,发现其中一本是杜宁每日里盘查库存的记录,另一本则记录了其它人进出仓库的时间和目的。
最后一本小册子上,则是记录了一些重要的待办事宜。
譬如三月二十七那一页,便记录了朱善有关于‘提前进行火炮保养’的重要指示没错,这间仓库在迎来新式火枪之前,一直都是用来存放试做型火炮的,而且直到现在也还有几门‘大’炮,摆在仓库的最里面。
至于大门的右侧,则是挂着四盏特制的灯笼,还贴了些‘防火防盗’的标语。
孙绍宗拿起一个灯笼仔细端详了几眼,发现这玩意儿是用双层铜网打造而成,就算里面的蜡烛从底座上脱落了,有这两层铜网的阻隔,也烧不到外面的东西。
“哪一盏灯笼是杜宁昨晚用过的?”
“是这一盏!”
朱善忙从那公案底下,又摸出一只灯笼来,双手奉到了孙绍宗面前。
孙绍宗却并不急着去接,而是转头望向墙上的四只挂钩,皱眉道:“这都死人了,你们还特意换了新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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