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的见证下,徐海宝跟苏比富拍卖行,签属了一份委托拍卖的协议。在香江这种地方签属合同跟协议,很多时候都需要有律师在场,那样显得更正式更具法律效力。
根据拍卖行给出的估值,徐海宝也提出暂支一半的资金。对于这样的要求,拍卖行自然不会拒绝。毕竟,五件拍品经过公证之后,也从徐海宝手中转交拍卖行收藏。
至于接下来如何进行宣传,那就是拍卖行的事。如果拍卖行想赚取更多的佣金,那么宣传上面他们也会更用心。而徐海宝要做的,无非就是坐等开拍收钱就行。
看到暂支的一千五百万港币,转入自己在香江花旗银行开设的帐户,徐海宝也婉拒汤思明的吃饭邀请。表示下次再来香江时,到时再聚也不迟。
离开拍卖行的时候,徐海宝也适时的道:“汤经理,虽然我们之间是第一次合作。可我知道,贵行的执行经理也不至汤经理一人,我希望彼此能珍惜这份友谊。
关于我提出的要求,也希望汤经理能严格执行。除此之外,我也不想太多人刺探我的**。做为朋友间的回馈,往后汤经理有什么需求,也可随时联系我。”
“请徐先生放心,我们一定会尊重你的诉求。也多谢徐先生的信任,希望将来我们有更多合作的机会。我也会尽所能,替徐先生争取到更多的收益。”
“ok,做为回报,未来贵行有需要时,我希望打电话联系我的是汤经理。至于贵行的其它人,我并不熟悉。接下来的拍品宣传,也希望汤经理多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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