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有趣一点的也不过是几套黑色的神父袍——当他需要挨家挨户获取某些实验情报,穿着神父袍手捧一本圣经,带着傲慢神情的Sherlock Holmes实在是令那些贵妇无法拒之门外,简直是问什么答什么。
他一直在伦敦独居,雇了位住在隔壁替他采购日常用品的老太太,桌上的茶杯,橱柜里的餐具都是单只的,表示从来没有人来他住的地方做过客,他也从来没有带过Omega回来过夜。
Sherlock Holmes,没落的贵族,单身多年,即使他能让别人毫不犹豫的为他打开卧室大门,但Sherlock其实从来没有正式的标记过一只Omega,噢,可他已经27岁了。
夜晚的王宫灯火辉煌,半个伦敦的电力都虚耗在这处奢华的宫殿里,Sherlock不难猜出这里估计连没人的地下室都亮着灯。
那个名字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John H Watson,Sherlock踩下马车脚垫,站在王宫门口递给仆人邀请卡,John H Watson,Sherlock甩甩头,驱散这个名字,这位极其上乘的Omega入宫已经半个多月,早八百年前就应该被标记了。
这是属于国王的东西,不是你我这些平常人可以享用。步兵统领的话依稀盘旋在耳边,Sherlock扣起礼服外套上的其中一粒纽扣,走进宴会厅,他避开一个个手里举着面具正在无聊瞎扯的贵族,在大厅帘幕下找到了王室乐队,Sherlock顺便担任乐队里独奏的小提琴手,他的琴声十分优美,国王愿意重金将他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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