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阵的白光闪过,罗风又回到了自己到过的第一个人类主城――白虎之城。和野人王,丛林之虎他们一起走下传送阵,罗风心里泛起一阵激动,不是因为他回到了白虎之城,而是因为他离亡灵之地越来越近了。罗风已经决定把亡灵之地里的骷髅全部组织起来,拉到自己的麾下,成为以后自己在游戏里立足的根本。
罗风决定先在城里找家客栈住下,可在白虎之城里晃了一圈,愣没找着好一点的客栈,更不用说能比得上同乐坊的了。看来戴永民这老小子是把白虎之城经营得一团糟啊,嗯,那夺城的时候,民心可用啊。罗风也不担心晚上没地方住,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夺城,反正实在不行了,就下线吗,熬过游戏里一晚上的时间再上来不就行了。
最后在靠城门的地方找了家卖相最好的客栈,号称百年老店的高升客栈,进去一问价,野人王差点没把房子掀了。一晚上一间普通客房,住四个人,要六个金币,他们八个人,就要12个金币,这还不算饭钱。要知道他们在同乐坊这样的顶级酒楼吃住连一块,所有人一天也才三个金币。
野人王对掌柜的吼道:“你怎么不去抢。”
秦刚也一肚子火,讽刺道:“小野,你这就错了,抢有他这样来钱快吗?我看以后遇到劫道的,告诉他们不用抢了,都回去开客栈吧。”
掌柜的苦着一张脸道:“各位客官,不是小老儿我心黑,甚至是被逼无奈啊,我如果不把价台高,我活都没法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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