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歌看看趾高气扬地、没有半点内疚的小黄黄鸡。
再瞧瞧脸上带血,头发乱糟糟地没了从前俊雅的顾珩。
总觉得,遇到了一个世纪性的难题。
女朋友和妈妈一起掉进水里,救哪个?
她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附和顾珩的话:“好,一会去酒店里,咱们两个亲自把它炖的吃掉,你拔毛清理,我来炖。”
声音激愤,好似真在为顾珩抱不平。
小公鸡听到言歌的话,一跳站起,抖了一下矫健地小身板,浑身炸毛地瞪着言歌。
言歌瞪它:“敢在我男人头上撒野,不想混了你!”
小黄黄鸡两条小短腿倒腾着,快速冲到言歌的脚前,在言歌脚踝上啄了两口。
在言歌惊讶地目光下,它又跑回角落里,将头埋在椅子底部的缝隙里,然后翘着屁股,把屁股对准了言歌。
言歌:……
好家伙,做了坏事还不认错,脾气比她还大。
她才是大爷好不好。
顾珩目瞪口呆。
这只鸡,怕是成精了吧。
不过,这也不能阻止他要炖了这只鸡的决心。
从小到大,敢在他头上拉屎的家伙,也就这只鸡。
不把它炖的吃了,他就不姓顾!
言歌可怜自家的男人,车子在这时候到了酒店的停车场。
言歌拉着顾珩的手一起下车。
也没搭理那只窝在角落里的小公鸡。
小黄黄鸡比她速度更快,虽然是最后跳下车的,但两条小短腿呼呼呼地像是风火轮,很快就超越了言歌和顾珩,一骑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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