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纳心里一惊,他伸手掀开了马车的护帘,走了出去。
车夫双手报头,战战兢兢的蹲在地上。按照盗贼抢劫的规矩,如果抢劫的时候,车夫这样做,就不会乱杀人。
在马车耳朵正前方,是几块大石头,堵在路上,阻止马车通行。石头上蹲在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盗贼。盗贼的脸上有一个刀疤,刀疤很长,几乎占了他的半边脸,从眉心一直划到了右耳的下方,看来曾经受过很重的伤。
在这个盗贼的旁边,有2个手里拿着长剑的盗贼,明晃晃的长剑将阳光反射到弗兰纳的脸上,照的他心惊肉跳。在马车的左右各有一个拿着铁锤的盗贼,很显然是防止马车上的人逃跑,弗兰纳估计在马车的背后也肯定有人,看来这伙抢劫的盗贼至少有六个人,显然是早有准备的,站的位置很好,而自己这边就一个魔法师,这次麻烦了。
弗兰纳心里别提有多么的懊恼了,早知道如此,当时就该坚持在塔克里镇多雇佣几个佣兵的,他只好壮着胆子说:“几位盗贼大哥,我这里有五十个金币,给几位大哥拿去喝酒吧。小弟是多洛克的商人,这条路是经常要走的,不如交个朋友?”说完,弗兰纳掏出一个钱袋,丢了过去。
一个盗贼捡起了钱袋,他打开看了看,笑着对蹲在石头上那个脸上有刀疤的盗贼说:“头,这次我们可发财了。”
刀疤脸盗贼从石头上跳了下来,他走到捡起钱袋的盗贼前,伸出手抢过钱袋放在手上颠了颠,教训着说:“白痴,他为了一车普通的货色能拿出50个金币?车里一定有更好的东西,我刀疤在这混了这么久,不是那么好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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