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青跳上田埂, 放眼看去,没见着落衡的身影。
“人呢?”
大声喊他的那名壮实小伙红着张大方脸, 一边将短衫的下摆扎进腰带里,一边道:“还在上边那垄田呢, 福哥儿带路,很快就下来了。”
说话间,远处几人朝着这垄田来了,当中穿着白色长衫的可不正是落衡。宜青将身上沾着的土灰草梗拍了拍,撇下那还在倒腾衣裳的小伙,快步迎了上去。
落衡的身边挤了三四个庄稼汉,个个健硕结实、五大三粗, 众星拱月似的绕着他。
宜青看着便觉得心中有些不舒服, 不动声色地走上前,挤开了个个子最矮的,拉了落衡的左手道:“阿衡可算是来了,我都饿得发昏了。”
他伸出手时心中其实也没个底。他和落衡才处了一日, 之前连个小手也没拉过, 要是兔子精当着众人的面不好意思、正经起来,将他的手给拍开了,可就丢脸丢大发了。
“抱歉。”落衡垂下眼帘,声音又轻又细,像是草虫唧唧叫了几声。宜青握住了他微凉的手腕,他也没挣开。
宜青心中一喜,顺势将他右手提着的一个漆木盒给接了过来。原想着再说两句体己话, 就被旁边杵着的几根人肉桩子给打断了。
“云哥儿,怎么从没见过这位姑娘?”开口的是被宜青挤开的小个子,长了副尖嘴猴腮的模样,嗓音也听着叫人心中不舒坦。
他们这些庄稼汉会把落衡认成姑娘也是有因由的。乡间的汉子在这时节多半穿的是短衫麻衣,方便下地干活,只有富户家的小姐才会穿快拖到鞋面的长衫。落衡又生得清秀,白嫩嫩的好似刚剥了壳的鸡蛋……不说他们,宜青自己最开始也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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