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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