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偌大的风波,随着昭华公主的鲜血浸染在敢死营的军旗之上,一切便尘埃落定,西部边军再一次见识到了敢死营的嚣张,同时还有无数的羡慕嫉妒恨。不过这一切于秦风而言,似乎便如同天上的浮云一般无所谓,公主的血也好,普通士兵的血也好,都是红的,也不见得公主的血便香一些,更红一些。其实能把杨致的血涂抹到军旗之上,还会令他更高兴一些,不过秦风也知道,这只不过想一想而已。
杨致灰头肚脸地坐着马车回京城了,实在没有脸面再呆下去,而且现在他的脸面也着实不好看,秦风那两边对称的打法,让他脸上的肿涨淤青,没有十天半个月绝对是消不了的,舒畅有法子,但他不肯治啊,给一粒保命的丹药免得这个倒霉孩子受了内伤,也是因为他的后台着实有些惹不起罢了。
马是不能骑了,只能窝在马车之中狼狈地回去,至于他回去会不会想办法报复,秦风是不在乎的,一来他在军中,杨相即便想整治他,也不容易伸手进来,就算神通广大能伸进手来,秦风本身就在敢死营,干得就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活儿,又还能将他怎么样呢?只要自己还能一个接一个的打胜仗,替主帅立功,不管谁当西部边军的老大,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致于说到升官发财嘛,秦风还真没有想过。
试想一个,一个活了今天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的人,升官发财对他的诱惑能有多大呢?拿秦风的话来说,就是真逼上门了,大不了一拍两散,拍拍屁股去闯荡江湖,当一个侠盗去。怕个屁啊,照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直到有一天,隐患彻底爆发,让自己两腿一蹬,去阎王老爷里去与他老人家喝酒打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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