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岚韵湖的工友在场,肯定会大吃一惊。
包厢里的这个周来宝,和在岚韵湖工地上的那个平时不声不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小工人,简直判若两人。
周来宝一身笔挺西服,脑袋上擦着厚厚的摩斯,油头粉面不说,腰上还挂了一个国产的传呼机,一根有小指头粗细的链子很张扬的拴在腰上,一手大咧咧的夹着一根香烟,另外一只手,搂在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腰上。
那女人脸上的妆厚的看着都要掉下来,饶是如此,也掩饰不住年龄,少说都有30岁,染着一头黄毛,戴着个大耳环,俗气得不得了。
当然,俗气也是相对而言,在大城市,这样算是俗气,在小县城,这就是时髦。
而和周来宝一块喝酒的,居然是当初拿着周来宝手写欠条,去周家要钱的那个‘疤哥’。
看这两人你来我往,言谈语气,哪里像是仇人,分明就是一伙的。
“我这算个屁!”周来宝狠狠把烟头掐灭,说:“这趟去城里,我他妈算是开眼了。疤哥,不说别的,就说舞厅,你这个地方,在咱们县里,那是这个吧?”说着,竖了个大拇指。
舞厅也不是疤哥的,他就是在这里看场子,听周来宝这么说,疤哥还是很受用的,摆摆手说:“县城小地方,不能跟大城市比,你干活的那个舞厅,比我这个要大吧?”
“大?”周来宝眼神里闪过一抹明显的鄙夷,说:“何止是大,人家一个景观湖,就比这里整个舞厅都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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