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时候,可能觉得父母是天,家法就是天下最大。
人情大过天。
等长大有了文化,有了见识,开始明白法律才是最大,逐渐坚信法治才是社会进步的基础跟原动力。
天下平等,王子与庶民犯法同罪,那才是文明社会的终极目标。
不过等真正进入了社会,接触了现实,明白了事理,恐怕才会知道法也不是万能的。
譬如眼前这样的事情。
警察和校里面保安处的领导来了都没辙。
满头满身是血,哪怕只是小口子,看着也骇人,还口口声声说是地滑撞伤要赔偿!
哪怕摔伤撞伤为什么要脱上衣呢,又或者餐厅里面有摄像头,都能证明他是自己撞上去的,可也没法把这无赖怎么样。
警察只能调解,劝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
换句话说就是该花钱买平安就买,这又不是本地地痞流氓,一口的平京腔,人家来这么干都是有原因的。
警察局只是执法维稳部门,可不是法官裁定。
要不走法律程序起诉?
保卫处更无辜,只要想伸手拉扯,这就奔着那落地玻璃去撞,跟撞门锤似的!
对完全不要脸的人,法律已经无法震慑影响了。
偏偏还很难控制这撒泼无赖的嘴脸,连警察都说最多能带回去问话,连拘留都轮不上,放出来铁定又变本加厉的。
这餐厅还想不想营业了,警署天天管这破事儿还要不要做事了。
钱多多看袁媛差点把头都磕到玻璃渣子里,直接叫上罗小妹帮自己的忙,把这姑娘扛着塞进帕拉梅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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