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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狼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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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着黄澍那为民族rong合而努力的传奇一生,杨庆返回到他的狼穴……

北衙已经在民间被称狼穴。

毕竟每天晚上那些野狼的嚎叫都回荡在南京城,再加上他拿犯人喂狼的恐怖传说,这座依然还在改造中的官署不可避免地成为南京百姓恐惧的所在,过去经常路过的卖菜小贩彻底绝迹了。就像杨庆说的,北衙所在的这段街道完全变成恐怖禁区,隔着十几丈都能感受到那阴森恐怖,顺便还破坏了秦淮河的旖旎,可想而知那些画舫上文人雅士吟咏风月时候突然耳畔一声狼嚎是多么煞风景。

据说一位外地士子初来乍到不知道还有这种刺激,搂着妓女吟诗时候突然狼嚎响起……

结果居然吓尿了!

尽管有御史愤而弹劾,但依然没有什么用处,崇祯隔着远又根本听不见,再说杨庆愿意在衙门养什么宠物是他的自由,大明律哪一条规定不能养野狼当宠物了?

根本就没有嘛!

既然没有法律禁止,那你们弹劾个屁。

杨爵爷明明奉公守法好不好!

扰民?

你们自己胆小罢了!

为什么我们锦衣卫天天在那里住着就没有一个害怕的?堂堂七尺男儿被狼嚎吓尿裤子,就这还有脸提?那孔夫子周游列国时候,别说野狼,估计就是老虎都遇着过,人家孔夫子都泰然处之,你们这些徒子徒孙们居然被一声狼嚎吓尿裤子,简直就是儒家之耻!

好吧,那些御史也干脆放弃了继续弹劾,既然不能阻挡,那就选择与狼嚎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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