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破晓,清晨的一天在孙悦家里的大公鸡的打鸣声中开始,这玩意比闹钟好使多了,孙悦迷迷糊糊的就睁开了眼睛,足足用了七八分钟的时间来跟被子搏斗,终于还是胜利了,穿上鞋,开始洗漱。
公鸡是曹母养的,入秋以来曹母的病情又加重了些许,发起病来除了老曹之外谁都不认识,听人说,当曹母连老曹都不认识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准备后事了。
这人老了啊,眼前的事总是记不住,可几十年前的事却总能记得特清楚,于是曹母一老太太,算是彻底活在四十年前耶律阿保机南下之前的那几天了,成天惦记着媳妇,捎带手的,也惦记她的鸡。
所谓百善孝为先,小孩子胡闹的时候就得打,但老人胡闹起来就得顺着,就这样,老曹就在他们家养了只鸡,因为孙家和曹家分别住在一个院子的两进,所以老曹他们家的鸡一叫,连孙悦也没法睡懒觉了。
“臭鸡,早晚把你杀了吃肉。”
孙悦一边咬着嫩柳枝,一边狠狠地骂道,好像手中的嫩柳枝不再是刷牙的工具,而是一只香喷喷的鸡腿一般。
出了门,孙悦就去老曹他们家吃饭了,往常时候他们两家早饭很少在一起吃的,只有晚上才会聚一块好好吃一顿正餐,因为大家起床的时间不一样,孙悦和孙春明早上都有胡乱对付的习惯,现在托那只大公鸡的福,起床的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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