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还有第三个人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再次回到案发现场。司马局长在附近转悠了很久,从小树林走到岩洞,又从岩洞走到了附近的山间小路,还让陆敏拍摄大量现场照片。
经过一番勘验分析,司马局长给出如下结论:刘伟学因为求爱不成反被贬损,在愤怒难以自抑的情形下,强奸并掐死了唐莉,当时应该是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然后抛尸在小树林内。大约在其后不久,甚至就是在刘伟学强奸唐莉或者逃离现场的同时,韩斌将张群富骗至岩洞口,趁其不备将其击杀。所以,张群富和唐莉的死亡时间接近,尸斑特征才体现出一致。
在这两起案件发生的同时,有可能是之前,应有另一人恰好路过这一位置,先是看见了刘伟学强奸并掐死唐莉,接着又看到了韩斌击杀张群富。也许这个人就躲在暗处,那双眼睛全程目睹了世上所有罪犯中最极端、最刺激、最让人感到震撼的两起暴力犯罪。唐莉在刘伟学身下柔弱的抵抗、无助的呼救、被强奸时的痛苦、被掐死时的悲惨,引燃共鸣了这个人内心深处隐藏多年的犯罪因子。于是,他在刘伟学走后,来到赤着下身死在小树林的唐莉身前,在犯罪**的驱使下,对唐莉实施了变态的奸尸行为。
当然,还是那句话,或许是之前,或是在过程中,也许是在奸尸完毕还未逃走时,该人发现了在岩洞口行凶的韩斌,并也目睹了杀人全过程,看到了凶手高举的石头、砸在死者头上溅起的血滴和死者头部的碎烂。试想一下,一个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人,在目睹一场犯罪后,自己也在实施一场犯罪,同时,再次目睹了一场犯罪,如此极端炽烈的反复刺激下,他的心理应该兴奋扭曲到何种地步。所以,他并没有声张,而是待韩斌逃跑后,或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这种犯罪行为,或是出于变态心理驱使,反正是在受到两名凶手杀人后布置抢劫现场的启发下,他将唐莉的尸体搬至岩洞内放到张群富尸体的身旁,并用韩斌行凶的石块击打唐莉的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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