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咽不下这口气!”
回到队里已是第二天清晨,我们顾不上吃饭,立即对赵明达进行讯问。
估计是早有心理准备,赵明达没有做任何抵抗,很痛快地交代了犯罪经过。
自十年前受冯超夺妻羞辱后,他始终耿耿于怀,不久便含怒举家搬离我市,后又辗转在黑龙江一个矿场工作。由于心怀鬼胎,他利用职务之便和管理上的疏漏,藏匿了一些*和*。
爆炸案发生前不久,赵明达的妻子终于耐不住清贫生活,与他一拍两散。这件事情给赵明达触动很大,再次勾起了他对冯超的仇恨,认为自己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完全是冯超一手造成的。
几经踌躇之后,他决定对冯超实施报复。他从旧物市场买来一台21吋熊猫牌彩色电视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安置进*和*,并打听清楚了冯超的现住址。
案发当天下午,赵明达携带电视机乘坐大巴来到我市。从客运站一出来,刚好遇到上前拉活的出租车司机王强。
按照事先的预谋,赵明达掏出50元钱,委托王强将电视机送往冯超家中,又谎称已经和接收人联系妥当,送到时对方还会支付50元。
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冯超竟然会拒绝收下这台来路不明的电视,而王强夫妇却因此成了替罪羊。
至于赵明达家中那台电视*,则是他新近制作完成的,准备送给自己的另一个仇人。若不是我们及时侦破,恐怕还会再发生一起离奇的爆炸案。至于会在哪里响起,可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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