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匹蚕丝绸缎,光泽柔和如珍珠。我伸手轻轻握住那衣料,感觉柔滑的象水一样。触手是凉的,慢慢的却变成了与肌肤热度一致的温暖。
两只羊脂白玉的发簪,样式古拙,却有一种简单到了极点,反而不能忽视的优雅与存在感。还有,两只瓷盘和三只瓷碗。
“啧啧,真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做得出来,这么白,这么亮,这么好看。”
小曼拿起来:“这一个顶等重的黄金啦,那个商人说这个易碎,运一箱子来,最后只有这几个还完好,姐姐你喜欢不喜欢?”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说话的声音有点哑:“喜欢……很喜欢。”
他露出笑容:“你喜欢就好。这个瓷碗确实漂亮,比我们的陶碗木碗都强。回来我们就用这个吃米饭吧?正好一个一个,父王,我,还有姐姐。”
是吗?听起来倒象是一家三口的美满生活,只不过现实可不是童话。
“这个呢?”小曼拿起玉簪:“这是什么?”
“这是头饰。”
我把自己的头发挽一下,拿玉簪别起来,问他:“好看么?”
“好看好看!”小曼拍着手叫好,不过又说:“可是这东西也怕摔怕碰的,东方来的这些东西怎么都这么的脆啊。”
说的也是。埃及人喜欢黄金,崇拜黄金。黄金又亮又结实,哪怕砸成一张金饼子价值也在。这些瓷器,玉器……可就不一样了……
中国人喜欢玉,形容男子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形容女子是珠圆玉润,玉洁冰清。在屈辱面前,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林林总总,都是玉,玉的精神可嘉,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玉,也不愿意象玉一样存在着,玉……太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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