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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临死之前我这平凡无奇之人能有幸得谁采访,我一定想要谈一谈十四岁。一九二一年的伦敦西北角的山丘上, 我坐在山顶的教室中可以俯瞰整个伦敦。十四岁有什么可纪念的?同龄人突然急不可耐的向图书馆借阅为数不多的几本《鸟鸣》与《洛纳杜恩》, 常因此大打出手。这两本书有幸的,曾到过我手中, 绝不超过两分钟, 甚至不曾翻开一页, 只看见合拢的白色书页一侧,某几页不知为何颜色格外深——可惜不等我有机会深究, 书立刻被抢走。
后来再有机会读到这两本书时, 我只觉得可惜, 因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没能早一些诞生,否则初次接触性|爱与暴力的感官刺激的那一群少年们一定会发疯。他们中一些人一到周末乘车去北郊或者巴斯骚扰女同学, 周日晚很晚才回来,从校舍外蔷薇花丛, 踩在砖头上, 翻进宿舍。
我的舍友是例外。这个子爵最小的儿子,不列颠帝国的未来之一的英俊小伙, 我以为他是难得安分的一个,却在某个晚上睡觉以后,从对面床上隔着书桌伸过手来,温柔的抚摸我的脸颊,无不怅然的问我:“tse,和女孩亲吻是什么感觉?”我以为他将我当成某一位求而不得的淑女而为他惋惜不已,在我有了第一个女友, 并如实回答他曾问过的问题之后,这名不列颠的未来的英俊绅士,便不告而别的搬出了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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